北京嘉信智远建设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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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 程 质 量 验 收 标 准
第一节 抹 灰 工 程
第1条:
检查数量, 室外:以4m左右高为一检查层,每20m长,抽查1处(每处3延长米),但不少于3处;室内: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%,过道按1O延长米,礼堂、厂房等大间可按两轴线为1间,但不少于3间。
第2条:
检查所用材料的品种、面层的颜色及花纹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。
第3条:
抹灰工程的面层,不得有爆灰和裂缝,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应粘结牢固,不得有脱层、空鼓等缺陷。
第4条 :
抹灰分格缝的宽度和深度应均匀一致,表面光滑、无砂眼,不得有错误,缺棱掉角。
第5条:
一般抹灰面层的外观质量,应符合下列规定:
一、普通抹灰:表面光滑、洁净,接槎平整;
二、中级抹灰:表面光滑、洁净,接槎平整,灰线清晰顺宜;
三、高级末灰:表面光滑,洁净,颜色均匀、无抹纹,灰线平直方正、清晰美观。
第6条:
装饰抹灰面层的外观质量,应符合下列规定:
一、水刷石——石粒清晰,分布均匀,紧密平整,色泽一致,不得有掉粒和接搓痕迹。
二、水磨石——表面应平整、光滑,石子显露均匀,不得有砂眼、磨纹和漏磨处,分格条应位置准确,
全部露出。
三、斩假石——剁纹均匀顺直,深浅一致,不得有漏剁处。阳角处横剁和留出不剁的边条,应宽窄一致
棱角不得有损坏。
四、干粘石——石粘粘结牢固,分布均匀,颜色一致,不露浆,不漏粘,阳角处不得有明显黑边。
五、假面砖——表面应平整,沟纹清晰,留缝整齐, 色泽均匀,不得有掉角、脱皮、起砂等缺陷。
六、拉条灰——拉条清晰顺直,深浅一致,表面光滑洁净,上下端头齐平。
七、拉毛灰、洒毛灰——花纹、斑点分布均布,不显接槎。
八、喷砂——表面应平整,砂粒粘结牢固、均匀、密实。
九、喷涂、滚涂、弹涂——颜色一致,花纹大小均匀,不显接搓。
十、仿石、彩色抹灰——表面应密实,线条清晰。仿石的纹理应顺直;彩色抹灰的颜色应一致。
十一、干粘石、拉毛灰、洒毛灰、喷砂、滚涂和弹涂等,在涂抹面层前,应检查其中层砂浆表面的平整
度。
第7条:
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,应符合表1.1的规定。
第8条:
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,应符合表1.2的规定。
一般抹灰质量的允许偏差表 1.1
项次 |
项 目 |
允 许 偏 差 (mm) |
检 验 方 法 |
||
普通抹灰 |
中级抹灰 |
高级抹灰 |
|||
1 |
表面平整 |
5 |
4 |
2 |
用2m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|
2 |
阴、阳角垂直 |
- |
4 |
2 |
用2m托线板和尺检查 |
3 |
立面垂直 |
- |
5 |
3 |
用2m托线板和尺检查 |
4 |
阴、阳角方正 |
- |
4 |
2 |
用200mm方尺检查 |
5 |
分格条(缝)平直 |
- |
3 |
- |
拉5m线和尺检查 |
注:①外墙一般抹灰,立面总高度的垂直偏差应符合现行《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、《混凝上结构工程施工反验收规范》和《装用式大板居住建筑结构设计和施工规程》的有关规定。 |
装饰抹灰质量的允许偏差表 1.2
项 |
项 目 |
允 许 偏 差 (mm) |
检 查 方 法 |
||||||||||||
水 |
水 |
斩 |
干 |
假 |
拉 |
拉 |
洒 |
喷 |
喷 |
滚 |
弹 |
色仿 |
|||
1 |
表面平整 |
3 |
2 |
3 |
5 |
4 |
4 |
4 |
4 |
5 |
4 |
4 |
4 |
3 |
用2m直尺和楔形塞尺 |
2 |
阴、阳角垂直 |
4 |
2 |
3 |
4 |
- |
4 |
4 |
4 |
4 |
4 |
4 |
4 |
3 |
用2m托线板和尺检查 |
3 |
立面垂直 |
5 |
3 |
4 |
5 |
5 |
5 |
5 |
5 |
5 |
5 |
5 |
5 |
4 |
用2m托线板和尺检查 |
4 |
阴、阳角方正 |
3 |
|
3 |
4 |
4 |
4 |
4 |
4 |
3 |
4 |
4 |
4 |
3 |
用200mm方尺检查 |
5 |
墙裙上口平直 |
3 |
3 |
3 |
- |
- |
- |
- |
- |
- |
- |
- |
- |
3 |
拉5m线和尺检查 |
6 |
分格条(缝)平直 |
3 |
|
3 |
3 |
3 |
- |
- |
- |
3 |
3 |
3 |
3 |
3 |
拉5m线和尺检查 |
注:①外墙面装饰抹灰,立面总高度的垂直偏差见表2.5.7注①。 |
第二节 门 窗 工 程
第1条:
检查数量按不同门窗品种、类型的樘数各抽查5%,但均不少于3樘。
第2条:
所用门窗的品种、规格、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第3条:
门窗安装必须牢固,横平竖直,高低一致。框与墙体缝隙应填嵌饱满密实,表面平整光滑,无裂缝,填塞材料与方法等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第4条 :
预埋件的数量、位置、埋设连接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。
第5条 :
门窗扇应开启灵活,无倒翘、阻滞及反弹现象。五金配件应齐全,位置正确。关闭后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。
第6条:
门窗安装后外观质量应表面洁净。大面无划痕、碰伤、锈蚀;涂膜大面平整光滑、厚度均匀、无气孔。
第7条:
门窗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.1、2.2、2.3、2.4。
铝合金门窗安装质量的允许偏差表 2.1
项次 |
项 目 |
允 许 偏 差(mm) |
检 验 方 法 |
|
1 |
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|
≤2000mm |
±1.5 |
用3m钢卷尺检查 |
2 |
门窗槽口对边尺寸之差 |
≤2000mm |
≤2 |
用3m钢卷尺检查 |
3 |
门窗槽口对角线尺寸之差 |
≤2000mm |
≤2 |
用3m钢卷尺检查 |
4 |
门窗框(含拼樘料)的垂直度 |
≤2000mm |
≤2 |
用线坠、水平靠尺检查 |
5 |
门窗框(含拼樘料)的水平度 |
≤2000mm |
≤1.5 |
用水平靠尺检查 |
6 |
门窗框扇搭接宽度差 |
≤2m² |
±1 |
用深度尺或钢板尺检查 |
7 |
门窗开启力 |
≤60N |
用100N弹簧秤检查 |
|
8 |
门窗横框标高 |
≤5 |
用钢板尺检查 |
|
9 |
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|
≤5 |
用线坠、水平靠尺检查 |
|
10 |
双层门窗内外框、框(含拼樘料)中心距 |
≤4 |
用钢板尺检查 |
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质量的允许属偏差表 2.2
项次 |
项 目 |
允 许 偏 差(mm) |
检 验 方 法 |
|
1 |
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|
≤1500mm |
±2 |
用3m钢卷尺检查 |
2 |
门窗槽口对边尺寸之差 |
≤2000mm |
≤4 |
用3m钢卷尺检查 |
3 |
门窗框(含拼樘料)的垂直度 |
≤2000mm |
≤2 |
用线坠、水平靠尺检查 |
4 |
门窗框(含拼樘料)的水平度 |
≤2000mm |
≤2 |
用水平靠尺检查 |
5 |
门窗横框标高 |
≤5 |
用钢板尺检查 |
|
6 |
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|
≤5 |
用线坠、水平靠尺检查 |
|
7 |
双层门窗内外框、框(含拼樘料)中心距 |
≤4 |
用钢板尺检查 |
钢门窗安装质量的允许偏差表 2.3
项次 |
项 目 |
允 许 偏 差(mm) |
检 验 方 法 |
|
1 |
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|
≤1500mm |
±2.5 |
用3m钢卷尺检查 |
2 |
门窗槽口对边尺寸之差 |
≤2000mm |
≤5 |
用3m钢卷尺检查 |
3 |
门窗框扇配合间隙的限值 |
合页面 |
≤2 |
用2x50塞片检查,量和页面 |
4 |
门窗框扇搭接量的限值 |
实腹门窗 |
≤2 |
用钢针划线和深度尺检查 |
5 |
门窗框(含拼樘料)的垂直度 |
≤3 |
用1m托线板检查 |
|
6 |
门窗框(含拼樘料)的水平度 |
≤3 |
用1m水平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|
|
7 |
门无下门槛时内门扇与地面间隙留缝限值 |
4~8 |
用楔形塞尺检查 |
|
8 |
双层门窗内外框梃(含拼樘料)中心距 |
≤5 |
用钢板尺检查 |
|
9 |
门窗横框标高 |
≤5 |
用钢板尺检查 |
|
10 |
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|
≤4 |
用线坠、钢板尺检查 |
塑料门窗安装质量的允许偏差表 2.4
项次 |
项 目 |
允 许 偏 差(mm) |
检 验 方 法 |
|
1 |
门窗槽口对角线尺寸之差 |
≤2000mm |
≤3 |
用3m钢卷尺检查 |
2 |
门窗框(含拼樘料)的垂直度 |
≤2000mm |
≤2 |
用线坠、水平靠尺检查 |
3 |
门窗框(含拼樘料)的水平度 |
≤2000mm |
≤2 |
用水平靠尺检查 |
4 |
门窗横框标高 |
≤5 |
用钢板尺检查 |
|
5 |
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|
≤5 |
用线坠、钢板尺检查 |
|
7 |
双层门窗内外框、框(含拼樘料)中心距 |
≤4 |
用钢板尺检查 |
第三节 玻 璃 工 程
第1条 :
检查数量,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O%,过道按10延长米,礼堂厂房等大间按两轴线为1间,但不少于3间。
第2条:
验收时应检查玻璃品种、规格、色彩、朝向及安装质量等是否符合设计和本规范规定的要求。
第3条 :
玻璃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:
一、安装好的玻璃应平整、牢固,不得有松动现象。
二、油灰与玻璃及裁口应粘贴牢固,四角成八字形,表面不得有裂缝、麻面和皱皮。
三、油灰与玻璃及裁口接触的边缘应齐平,钉子、钢丝卡不得露出油灰表面。
四、木压条接触玻璃处,应与裁口边缘齐平。本压条应互相紧密连接,并与裁口紧贴。
五、密封条与玻璃、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、平整,并不得露在玻璃槽口外面,用橡胶垫镶嵌玻璃,橡
胶垫应与裁口、玻璃及压条紧贴,并不得露在压条外面;密封膏与玻璃、玻璃槽口的边缘应粘结牢
固,接缝齐平。
六、墙、隔断及顶棚安装的玻璃砖,不得移位、翘曲和松动,其接缝应均匀、平直、密实。
七、拼接彩色玻璃、压花玻璃的接缝应吻合,颜色、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第4条:
竣工后的玻璃工程,表面应洁净,不得留有油灰、浆水、密封膏、涂料等斑污。
第四节 吊 顶 工 程
第1条:
检查数量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%,过道按10延长米,礼堂、厂房等大间按两轴线为1间,但不少于3间。
第2条:
检查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、规格、颜色以及基层构 造、固定方法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。
第3条 :
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,表面应平整,不得有污染、拆裂、缺棱掉角、锤伤等缺陷,接缝应均匀一致,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,胶合板不得有刨透之处。
第4条
搁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、透、翘角现象。
第5条
吊顶罩面板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,应符合表4.1的规定。
吊顶罩面板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表 4.1
项 |
项 目 |
允 许 偏 差 (mm) |
检 查 方 法 |
||||||||||
石膏板 |
无机纤维板 |
木质板 |
塑料板 |
纤 |
金 |
||||||||
石 |
深装浮饰雕石嵌膏式板 |
纸 |
矿 |
超 |
胶 |
纤 |
钙 |
聚 |
|||||
1 |
表面平整 |
3 |
2 |
2 |
3 |
3 |
2 |
|
2 |
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 |
|||
2 |
接缝平直 |
3 |
3 |
3 |
3 |
4 |
3 |
|
<1.5 |
拉5m线检查,不足5m 拉通线检查 |
|||
3 |
压条平直 |
3 |
3 |
3 |
3 |
3 |
3 |
||||||
4 |
接缝高低 |
1 |
1 |
0.5 |
1 |
1 |
1 |
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|
|||||
5 |
压条间距 |
2 |
2 |
2 |
2 |
2 |
2 |
用尺检查 |
第五节 隔 断 工 程
第1条:
检查数量: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%,过道按10延长米,礼堂、厂房等大间按两轴线为一间,但不少于3间。
第2条:
检查隔断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、规格、式样以及隔断的构造、固定方法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。
第3条:
隔断工程的质量,应符合下列规定:
一、隔断骨架与基体结构的连接应牢固,无松动现象。
二、粘贴和用钉子或螺钉固定罩面板,表面应平整,粘贴的罩面板不脱层。
三、石膏板、胶合板、纤维板表面不得有污染、折裂、缺棱、掉角、锤伤等缺陷。
四、石膏板铺设方向应正确,安装平直,接缝密实、光滑,表面平整。
五、胶合板不得有刨透处。
六、石膏条板板与板之间及板与主体结构之间成粘结密实,牢固,接缝平整。
七、粘贴的踢脚板不得有大面积空鼓。
第4条:
隔断罩面板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,应符合表5.1的规定。
隔断罩面板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表 5.1
项 |
项 目 |
允 许 偏 差 (mm) |
检 查 方 法 |
|||
石 |
胶 |
纤 |
石 |
|||
1 |
表面平整 |
3 |
2 |
3 |
4 |
用2m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|
2 |
立面垂直 |
3 |
3 |
4 |
5 |
用2m托线板检查 |
3 |
接缝平直 |
3 |
3 |
3 |
|
拉5m线检查,不足5m 拉通线检查 |
4 |
压条平直 |
1 |
1 |
0.5 |
|
|
5 |
接缝高低 |
0.5 |
0.5 |
1 |
|
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|
6 |
压条间距 |
|
2 |
2 |
|
用尺检查 |
第六节 饰 面 板(砖)工 程
第1条:
检查数量室外,以4m左右高为一检查层,每20m长抽查1处(每处3延长米),但不少于3处;室内,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%,过道按10延长米,礼堂、厂房等大间按两轴线为1间,但不少于3间。
第2条 :
饰面板(砖)的品种、规格、颜色和图案必须符合设计要求。
第3条 :
饰面板(砖)安装(镶贴)必须牢固,无歪斜、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。
第4条:
饰面板(砖)表面应平整、洁净,色泽协调,无变色、泛碱、污痕和显著的光泽受损处。
第5条 :
饰面板(砖)按缝应填嵌密实、平直、宽窄均匀、颜色一致。阴阳角处的板(砖)搭接方向正确,非整砖使用部位适宜。
第6条:
突出物周围的板(砖)用整砖套割吻合、边缘整齐;墙裙、贴脸等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。
第7条 :
流水坡向正确,滴水线(槽)顺直。
第8条:
饰面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关的规定。
第七节 涂 料 工 程
第1条:
涂料工程应待涂层完全干燥后,方可进行验收。检查数量 室外,按施涂面积抽查10%;室内,按有代表性 的自然间(过道按10延长米,礼堂、厂房等大间可按两轴线为1间)抽查10%,但不得少于3间。
第2条:
验收时,应检查所用的材料品种、颜色应符合设计和选定的样品要求。
第3条:
施涂薄涂料表面的质量,成符合相关规定。
第4条 :
施涂厚涂料表面的质量,应符合相关规定。
第5条:
施涂复层涂料表面的质量,应符合相关规定。
第6条:
施涂溶剂型混色涂料表面的质量,应符合相关规定。
第7条 :
施涂清漆涂料表面的质量,应符合相关规定。
第8条 :
美术涂料表面的质量,尚应符合下列规定:
一、滚花的图案,颜色应鲜明,轮廓清晰,不得有漏涂、斑污和流坠等。
二、不同颜色的线条,应横平竖直,均匀一致,全长不得大于2mm,搭接错位不得大于0.5mm。
三、仿木纹、仿石纹的表面,应具有被摹仿材料的纹理。
四、鸡皮皱的起粒和拉毛表面的大小花纹,应分布均匀,不显接茬,不得有起皮和裂纹。
五、套色漏花的图案不得位移,纹理和轮廓应清晰。
第9条 :
打蜡的地(楼)板应无棕眼和缝隙,表面色泽一致;光清明亮。
第八节 裱 糊 工 程
第1条 :
裱糊工程完工并干燥后,方可验收。检查数量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(过道按10延长米,礼堂、厂房等大间可按两轴线为1间)抽查10%,但不得少于3间。
第2条:
验收时,应检查材料品种、颜色、图案是否符合设计要求。
第3条:
裱糊工程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:
一、壁纸、墙布必须粘贴牢固,表面色泽一致,不得有气泡、空鼓、裂缝、翘边、皱折和斑污,斜视时
无胶痕;
二、表面平整,无波纹起伏。壁纸、墙布与挂镜线、贴脸板和踢脚板紧接,不得有缝隙;
三、各幅拼接横平竖直,拼接处花纹、图案吻合,不离缝,不搭接,距墙面1.5m处正视,不显拼缝;
四、阴阳转角垂直,棱角分明,阴角处搭接顺光,阳角处无接缝。
五、壁纸、墙布边缘平直整齐,不得有纸毛、飞刺;
六、不得有漏贴、补贴和脱层等缺陷。
第九节 刷 浆 工 程
第1条 :
检查数量:室外,以4m左右高为一检查层,每20m长抽查1处(每次3延长米),但不少于3处;室内,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,抽查10%,过道按10延长米,厂房、礼堂等大间按两轴线为1间,但不少于3间。
第 2条 :
刷浆工程应待表面干燥后,方可验收。
第3条 :
刷浆工程验收时,应检查所用的材料品种、颜色是否符合设计要求。
第4条:
刷浆工程质量应符合表9.1条的规定。
刷浆工程质量要求表 9.1
项次 |
项目 |
普通刷浆 |
中级刷浆 |
高级刷浆 |
1 |
掉粉、起皮 |
不允许 |
不允许 |
不允许 |
2 |
漏刷、透底 |
不允许 |
不允许 |
不允许 |
3 |
反碱、咬色 |
允许有少量 |
允许有轻微少量 |
不允许 |
4 |
喷点、刷纹 |
2m正视喷点均匀、刷纹通顺 |
1.5m正视喷点均匀、刷纹通顺 |
1m正视喷点均匀、刷纹通顺 |
5 |
流坠、疙瘩、溅沫 |
允许有少量 |
允许有轻微少量 |
不允许 |
6 |
颜色、砂眼 |
|
颜色一致、允 |
偏颜色一致,无砂眼 |
7 |
装饰线、分色线平直(拉 |
|
偏差不大于3mm |
偏差不大于2mm |
8 |
门窗、灯具等 |
洁净 |
洁净 |
洁净 |
第十节 花 饰 工 程
第1条:
检查数量: 室外全数检查;室内,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%,过道按10延长米,礼堂、厂房等大间接两轴线为 1间,但不少于3间。
第2条 :
验收花饰工程,应检查花饰的品种、规格、图案是否符合设计要求。
第3条:
花饰安装应牢固,其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,应符合下列规定;
一、条形花饰的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,每米不得大于1mm,全长不得大于3mm;
二、单独花饰位置的允许偏差,不得大于10mm;
三、花饰表面应光洁,图案清晰,接缝严密,不得有裂缝、翘曲、缺棱角等缺陷;
四、浮雕花饰的拼缝应严密吻合。